2018年甘肃省“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2095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5月31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鼓励各级党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倡导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宣讲,讲解本行业的安全发展理念;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在全省各领域落地生根。
(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的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三)行业宣传系列活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认真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消防日”活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教育部门积极发动各地区大、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工会、团委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妇联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工贸行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广电等部门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气象、地震部门组织开展“气象日”和“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系列活动。各企业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加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水平,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到每个车间、班组、岗位和员工,人人找隐患,全员抓排查,层层负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深入查找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改进,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可靠运行,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培训、责任、应急救援和管理“五到位”。
(五)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以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校园安全、假期安全为重点,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和“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示范课、公开课、安全讲座、应急演练、安全征文、主题班会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要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微信微博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
(六)先进典型宣传系列活动。重点宣传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度挖掘常年坚守安全生产一线的优秀基层安监干部和善抓安全生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先进事迹,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大规模、多角度立体宣传,使先进典型的宣传走进基层、走向社会,促使典型效应在面上展开,向纵深推进。采取内外联动的方式,借力造势,主动邀请中央及省级媒体深入一线进行体验式采访,集中报道各类先进典型,力求“上大报、上头条、上专题”,形成强大的正面典型宣传声势。
(七)应急演练系列活动。各市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地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防灾避险、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安全生产大培训系列活动。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由省安委办牵头,根据工作分工确定培训对象,分层级分行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努力提升教育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交互性、贴近性强的特点,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产生、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努力做到“培训对象在哪里,教育培训就覆盖到哪里”,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覆盖面。
(九)企业负责人回访事故受害者家属系列活动。各级安委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梳理辖区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清单,督促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开展事故家属及受害者回访活动,实地感受生产安全事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的灾难和痛苦,通过回访活动,进一步强化各企业负责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让“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成为企业安全发展的恒定原则。
(十)安全宣教进基层系列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组织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七进”活动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印发通俗易懂、操作实用的《公民安全知识读本》《工程施工劳务工作业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读本》等,发放至各基层单元,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十一)事故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省安委办通过梳理全省各类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制作了6部警示教育片并下发至有关单位,各市州要在电视、网络媒体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及电视媒体等各种手段,大力宣讲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重点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实现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十二)安监微信推广系列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将推广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安监微信工作群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印发传单等形式,宣传引导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进行关注。海报张贴和传单发放要覆盖到每一家企业(大型企业要覆盖到分厂和车间)、每一个街道(社区)、每一个建筑工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安监微信公众号关注要覆盖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从业人员、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工地、每一个车间,每个微信工作群要明确宣传任务和管理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关注人员要认真做好点赞、转发、分享和评论,积极影响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关注量。“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安委办将评选表彰一批活跃度高、作用发挥好的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
(十三)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区分层面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省安委办将借助“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有奖竞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十四)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系列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对于优秀作品,省安委办将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省局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生动反映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从6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在全省同步开展。
(一)“一带一路”专题行。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相关市州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各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集中宣传报道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推进落实的工作成效,深度挖掘全省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安全发展城市”推进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的单位。
(六)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题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先进典型宣传,对社会化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模式,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宣传要求上,各地“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要做到全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各市州安委会、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由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4)于5月25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5月25日和7月5日前要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开斌
联系电话:0931-8948657 18153685200
电子邮箱:2021563381@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333号
邮 编:730000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5月31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鼓励各级党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倡导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宣讲,讲解本行业的安全发展理念;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在全省各领域落地生根。
(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的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三)行业宣传系列活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认真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协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消防日”活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教育部门积极发动各地区大、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工会、团委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妇联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工贸行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广电等部门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气象、地震部门组织开展“气象日”和“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系列活动。各企业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加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水平,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到每个车间、班组、岗位和员工,人人找隐患,全员抓排查,层层负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深入查找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改进,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可靠运行,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培训、责任、应急救援和管理“五到位”。
(五)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以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校园安全、假期安全为重点,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和“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示范课、公开课、安全讲座、应急演练、安全征文、主题班会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要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微信微博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
(六)先进典型宣传系列活动。重点宣传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度挖掘常年坚守安全生产一线的优秀基层安监干部和善抓安全生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先进事迹,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大规模、多角度立体宣传,使先进典型的宣传走进基层、走向社会,促使典型效应在面上展开,向纵深推进。采取内外联动的方式,借力造势,主动邀请中央及省级媒体深入一线进行体验式采访,集中报道各类先进典型,力求“上大报、上头条、上专题”,形成强大的正面典型宣传声势。
(七)应急演练系列活动。各市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地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防灾避险、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安全生产大培训系列活动。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由省安委办牵头,根据工作分工确定培训对象,分层级分行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努力提升教育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交互性、贴近性强的特点,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产生、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努力做到“培训对象在哪里,教育培训就覆盖到哪里”,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覆盖面。
(九)企业负责人回访事故受害者家属系列活动。各级安委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梳理辖区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清单,督促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开展事故家属及受害者回访活动,实地感受生产安全事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的灾难和痛苦,通过回访活动,进一步强化各企业负责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让“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成为企业安全发展的恒定原则。
(十)安全宣教进基层系列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组织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七进”活动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印发通俗易懂、操作实用的《公民安全知识读本》《工程施工劳务工作业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读本》等,发放至各基层单元,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十一)事故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省安委办通过梳理全省各类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制作了6部警示教育片并下发至有关单位,各市州要在电视、网络媒体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及电视媒体等各种手段,大力宣讲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重点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实现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十二)安监微信推广系列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将推广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安监微信工作群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印发传单等形式,宣传引导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进行关注。海报张贴和传单发放要覆盖到每一家企业(大型企业要覆盖到分厂和车间)、每一个街道(社区)、每一个建筑工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安监微信公众号关注要覆盖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从业人员、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工地、每一个车间,每个微信工作群要明确宣传任务和管理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关注人员要认真做好点赞、转发、分享和评论,积极影响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关注量。“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安委办将评选表彰一批活跃度高、作用发挥好的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
(十三)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区分层面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省安委办将借助“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有奖竞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十四)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系列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对于优秀作品,省安委办将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省局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生动反映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从6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在全省同步开展。
(一)“一带一路”专题行。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相关市州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各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集中宣传报道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推进落实的工作成效,深度挖掘全省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安全发展城市”推进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的单位。
(六)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题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先进典型宣传,对社会化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模式,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宣传要求上,各地“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要做到全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各市州安委会、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由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4)于5月25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5月25日和7月5日前要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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